福建工程学院新媒体联盟办公室及其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新媒体联盟办公室为秘书处以及联盟理事单位工作提供了充足的物品储备和保障,为了更好的发挥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规范办公室管理方式,为更好地供大家使用,特制定了办公室管理和物品借还规定。

一、办公室用品管理

1.借用办公室的任何办公用品需跟秘书处人员联系并在记录本上详细登记,借用物品需提前填写《福建工程学院新媒体联盟物品借用申请表》,借还物品后需及时锁门

2.所借办公室用品如有损坏丢失需照价赔偿。 

3.办公室内桌椅摆放整齐,办公室桌子上不准乱堆乱放。 

4.增置物品需向秘书处负责人上报,汇总后统一购买。

5.爱护办公室内公物,值班人员负责管理,弄赃、损坏公物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赔偿并主动向办公室登记。

二、办公室使用规则

1、办公室用于新媒体联盟秘书处以及成员单位进行日常办公或举行会议,也可作为日常成员单位之间交流学习的场所。 

2、由于办公室离自习室较近,严禁大声喧哗或进行娱乐活动。 

3、新媒体办公室会为无烟办公室,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内抽烟喝酒。

4、接待来访人员,记录各部门及广大同学通过各种形式反映上来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若有急需解决的问题,值班人员应立即与秘书处负责人联系。

5、办公室使用完毕后应及时送还办公室钥匙。

6.使用办公室需提前1天说明用途和使用时间,使用过程不得弄脏弄乱办公室物品,保持办公室整洁干净

7.每周二、三、五晚上7点到10点已被其他部门申请,若要申请办公室请参考其他时间;

    8.若借用办公室请联系:

南区:胡清林电话:17805989176

北区:李浩铭电话:13110765660

9.秘书处以及联盟理事单位所有人员务必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办公室的整洁

备注: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福建工程学院新媒体联盟所有

新媒体联盟秘书处

2017216


 

  

版权所有 ©  福建工程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邮编:350118  投稿信箱:fjutweixi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