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校园新媒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自福建工程学院新媒体联盟成立以来,联盟各平台有效联动、聚合传播、百花齐放,涌现出一批有较大活跃度、影响力的优质校园新媒体,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为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园新媒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项目及范围

1.十佳校园新媒体(10个):新媒体联盟成员单位均可参评。

2.十佳校园新媒体之星(10个):每个新媒体联盟成员单位推荐1-2名学生参评。

3.优秀校园新媒体指导教师(若干名):各单位新媒体指导教师个人申报,根据其所指导的平台运营情况及个人日常工作表现择优评选。

评选标准

(一)十佳校园新媒体

1.依法依规在校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的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正确导向;

2.规章制度完善、运营规范,且在内容创作、平台搭建、活动运营、技术创新、文化传播、服务师生校友等方面富有特色和成效;

3.定期发布推文,并创作一定量的优质原创作品,粉丝数量多,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积极参与学校网络文明建设及新媒体联盟有关工作。

(二)十佳校园新媒体之星

1.具备互联网思维,熟练操作新媒体平台,具有良好的文案、摄影、图文编辑及视频制作等能力;

2.个人及所在团队在内容原创、采编、运营、技术创新、推动媒介融合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积极参与学校网络文明建设及新媒体联盟有关工作。

优秀校园新媒体指导教师

1.定期组织开展并指导本单位新媒体组织工作;

2.所指导的新媒体组织具有一定影响力;

3.积极参与学校网络文明建设及新媒体联盟有关工作。

三、评选进度及注意事项

1.申请阶段(417日-430日)
申请单位及个人填写申报表,并于4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fjut.edu.cn,纸质版加盖各学院党委公章或部门公章送至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行政楼1306)。联系人:许倩倩,联系电话:0591-22863038

2.评审阶段(5月上旬)

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情况及评选标准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3.奖励表彰(5月下旬)根据评选结果,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2017年度十佳校园新媒体申请表

2.福建工程学院2017年度十佳校园新媒体之星推荐表

3.福建工程学院2017年度优秀校园新媒体指导教师申请表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8416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2017年度十佳校园新媒体申请表.docx附件2福建工程学院2017年度十佳校园新媒体之星推荐表.doc附件3福建工程学院2017年度优秀校园新媒体指导教师申请表.docx

 

  

版权所有 ©  福建工程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邮编:350118  投稿信箱:fjutweixin@163.com